陕西渭南“灌面汤杀妻案”一审宣判,被告人李某春被判死缓
一碗常温面汤被从头顶浇灌而下,被告人李某春的妻子因窒息最终倒在两人共同经营的面馆里,法医鉴定显示,死亡原因是“呼吸道吸入面汤”。
12月12日,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李某春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春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李某春与被害人吴某莉是夫妻关系,两人在陕西白水县共同经营一家面馆。
法院经审理查明,案件源于2024年6月以来,因吴某莉在网络上有不当交友行为,夫妻二人产生矛盾并持续激化。
01 案发经过
2024年9月4日,李某春酒后在面馆内再次与妻子吴某莉发生争执。
争执中,李某春不仅对吴某莉实施殴打,还做出了一个极为反常的举动:向吴某莉浇灌常温面汤,最终导致吴某莉死亡。
法医鉴定结果表明,吴某莉系因呼吸道吸入面汤而窒息死亡。
02 法院判决
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春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法庭在判决中阐述了从轻处罚的理由:李某春具有自首情节;被害人吴某莉对本案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李某春在案发后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
基于这些考量因素,法院最终对李某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03 判决依据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根据中国刑法规定,如果被告人在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两年期满后,死刑可减为无期徒刑。
在此案中,法院认定李某春因婚姻家庭矛盾而实施犯罪行为,相较于无端恶意杀人案件,主观恶性有所区别。
自首情节、被害人过错和取得谅解这三个法定从轻情节的结合,为法院作出死刑缓期执行的判决提供了法律依据。
04 同类案件对比
这起案件与2025年6月媒体报道的一起案件形成对比,一位1997年出生的李姓男子在三亚杀害女友后被判处死刑并已执行枪决。
两案差异在于,三亚案件中被告人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残忍,且曾有犯罪前科,主观恶性深。
而白水面馆案中,法院则综合考虑了家庭矛盾诱因、自首情节和取得谅解等因素。
法律专业人士分析,中国法院在处理故意杀人案件时,会严格区分案件性质,对于因婚姻家庭矛盾引发的案件,若具备法定从轻情节,一般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
05 案件引发的社会讨论
这起因家庭矛盾酿成的悲剧在网络上引发广泛关注。许多网民在讨论中聚焦于婚姻关系中的不当行为与暴力冲突之间的复杂联系。
与此形成对比的是,其他地区法院对类似案件的判决也受到关注。例如,四川一起故意杀人案中,被告人同样因具有从轻情节,最终从死刑改判为死缓。
有法学专家指出,中国刑法对故意杀人罪的量刑呈现层次化特征,法院在审理时会全面考量案件的具体情节、被告人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程度,力求实现刑罚的公正与适当。
这起案件的判决再次提醒公众,家庭矛盾需要理性化解,任何形式的暴力都不应成为解决问题的方式。
婚姻关系中的纠纷应当通过沟通、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暴力行为不仅无法解决问题,反而会摧毁家庭,带来无法挽回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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