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企业多占土地超10年每平米罚5元引关注,官方回应:处罚合法合规
两则相隔十年的违法占地处罚结果,放在一起形成了鲜明对比:一边是每平方米5元的罚款,一边是动辄数百万元的罚单和可能面临的刑事追责。
近日,江苏省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两则行政处罚信息引发热议。两家企业分别于2010年和2012年开始非法占用土地,在超过10年后,被处以每平方米5元的罚款。
这一处罚标准与如今普遍认知中的严厉土地执法形成强烈反差。与此同时,官方与专业律师解释,此类处罚主要遵循的是“法不溯及既往”原则。
01 违法事实
两家企业被查处的违法事实清晰明确,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达十余年。
根据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行政处罚决定,江苏共昌轧辊股份有限公司自2012年8月起,超过批准范围占用国有土地887平方米用于建设场地和房屋,且未办理合法用地手续。
宜兴市跨越泵业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始于2010年6月,该公司未经批准,在万石镇工业集中区超出土地使用权证范围占用1800平方米土地建设厂房,厂房当年建成后一直使用至今。
在调查时,两地块均未办理任何合法手续,其中跨越泵业的地块上建有两栋三层房屋及硬化场地,总建筑面积达2604平方米。
02 企业回应
面对记者询问,两家企业给出了相似的解释,均提及了当时的历史条件和面临的现实问题。
江苏共昌轧辊股份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以“不清楚此事”为由,挂断了记者的电话。该公司公开资料显示其注册资本超1.1亿元,为中外合资企业,总资产达10亿多元,占地面积约600亩。
宜兴市跨越泵业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则较为坦率地回应称,公司厂区占地十余亩,被罚地块确实未办理手续和房产证,问题一直搁置,近期会解决。
关于为何十余年未办手续,该工作人员直言 “说到底还是指标问题,那时候没有国有建设用地指标” 。他还表示,前期有关部门了解具体情况但未处置,目前的处罚对公司没有影响。
03 官方释疑
面对公众的疑问,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12月12日作出了正式回应,解释了处罚标准和长期未发现的原因。
为何仅处罚每平方米5元:
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5元/平方米的罚款标准是合法合规的。因两起违法行为分别发生在2010年和2012年,适用于当时有效的2004年修正的《土地管理法》。
根据江苏省2015年发布的《江苏省国土资源常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试行)》, “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非法占用未利用地、原有建设用地的处每平方米5元以下罚款” ,此次处罚未超出法律规定范围。
为何十余年未发现:
该负责人解释,这两宗都是占用存量建设用地的案件,违法时间距今均超过10年。
近年来,随着日常执法监管机制不断完善,无人机巡检、卫星遥感图斑等技术手段升级,加上群众和企业法治意识增强,更多历史存量违法用地才逐渐暴露出来。
后续处理:
处罚决定履行后,具备补办用地手续条件,且企业主动要求完善手续。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会同属地政府,责成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补办,并全力做好指导和服务保障。
04 律师解读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对此次事件进行了全面的法律分析。
处罚合法性:
赵良善指出,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违法行为处罚需适用行为发生时的法规,此次处罚完全合法合规。
他解释说,当前新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虽已将违法占地罚款提升至每平方米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但 法律不溯及既往,历史存量违法事件只能按当年的条款处理。
监管责任:
赵良善认为,相关部门可能涉嫌两个问题:一是行政不作为。土地动态巡查是自规部门的法定职责,例如瑞安市就有土地巡查每周不少于三次的明确要求。宜兴自规部门十余年未发现企业非法占地,明显未落实好巡查职责。
二是巡查机制与执法能力存在缺陷。企业非法占地规模不小且持续多年,却直至近年依靠技防升级才发现,这说明过去可能存在巡查频次不足、范围有盲区、重点区域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是否处罚过轻:
对于网友质疑的“处罚过轻、变相纵容”,赵良善表示这种担忧可以理解,但不能认定处罚是变相纵容。
核心问题不在于对企业的处罚过轻,而在于自规部门长期的监管缺失。真正的解决之道应是监管部门加强日常执法巡查,做到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
05 执法对比
与这起2010-2012年违法行为适用旧法的案例相比,近年来新增违法占地的处罚力度明显更为严厉。
来宾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3月通报的多起案例显示,新增违法占用土地的罚款标准为 “每平方米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
例如,兴宾区某政府平台公司于2024年6月擅自占用土地20.93亩(其中耕地18.12亩)建设水厂,被处以罚款418.56万元。
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还可能面临刑事追责。合山市蓝某某因2022年开始擅自占用10.17亩土地(含7.45亩基本农田)建设停车场,不仅被责令拆除复耕,还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
06 类似案例
另一起引人关注的“东莞土地案”则展示了另一种土地违法情形的处理结果。
2019年,两家企业在广东省东莞市支付17.21亿元获得258亩土地使用权,计划建设“紫光芯云产业城项目一期”。2023年,因未按合同约定开发建设,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决定无偿收回这258亩土地,并处以3.44亿元土地闲置费。
两家公司认为开发进度受到疫情和紫光集团债务危机等因素影响,已提起行政诉讼。该案一审已判决企业败诉,目前二审尚未宣判。
两起案件不仅时间跨度超过十年,更反映着中国土地执法理念与实践的悄然转变。
近年来新增的违法占用案例,则显示出更严格的处罚标准。来宾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通报的案例中,违法占地的罚款标准已是每平方米100元至1000元,与过往形成鲜明对比。
无人机巡检、卫星遥感图斑等现代技术正在填补过往监管的空白。历史遗留问题在阳光下正逐步得到解决,而未来的土地管理,必将更加严格、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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